建筑企业会计核算(建筑企业会计核算科目)

新收入标准取代《企业会计准则15号建筑合同》后,建筑企业如何进行会计核算?涉及国家建筑企业收入、成本、利润的确认和结转!具体会计准则如下。

建筑企业会计核算(建筑企业会计核算科目)

一、会计科目调整

1.增加合同履约成本工程建设科目(按工程项目核算),核算原工程建设合同成本科目的核算内容。

2.增加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科目,删除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合同结算账户余额为借款人的项目,调整为合同资产项目资金(已完成未结算);合同结算账户余额为贷款人的项目,调整为合同负债未完成账户。

【补充】合同结算:同一合同下的本科目会计属于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涉及与客户在一定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的结算对价。在本科目下,设置合同结算-价格结算科目,反映定期与客户结算的金额,设置合同结算-收入结转科目。

3.预收账款科目调整为合同负债科目。

4.保修金从应收账款科目调整为合同资产科目,保修期满后调整为应收账款科目。

二、会计流程

1.采购材料的会计处理: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当月未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简易计税差额)

贷款: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2.项目实际成本的会计处理:

借:合同履约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进项税额待认证(发票收到后转入应纳税科目)

贷款:应付账款/银行存款/原材料/职工工资等

3.收到预收款的会计处理

(一)开具非税务发票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款:合同负债

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一般计税)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简易计税)

(2)开具税率发票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款:应纳税-应交增值税-销项税(一般计税)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简易计税)

4.确认主营业务成本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款:合同履约成本

5.主营业务收入确认(投资法,按成本投入占预算成本计算履约进度确认收入金额)的会计处理:

借款: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贷:主营业务收入

6.业主确认工程量(含质保金)的会计处理:

借款:应收账款

合同资产-质保金

合同负债-工程款-预收工程款(本次预收工程款金额减少)

贷款: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会计收入确认已发生增值税义务时)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一般计税)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简易计税)

应收账款-工程款-进度结算(本次冲减预收工程款金额)!

7.期末将合同结算余额转入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的会计处理:

(一)合同结算科目余额为借方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合同资产-工程款

贷款:合同结算-工程款期末结转

(二)合同结算科目余额为贷方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款:合同结算-工程款期末结转

贷款:合同负债-工程款

8.保修期满-合同资产转入应收账款,开具发票的会计处理

借款:应收账款

贷款:合同资产-质保金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一般计税)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简易计税)

三、几个重要科目的会计说明

(一)合同资产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已将货物转让给客户并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应当按照合同进行详细核算。

1、应注意与应收账款的区别:

应收账款是企业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企业只能随着时间的推移收取,企业只承担信用风险。

合同资产不是无条件收款权。除时间流逝外,该权利还取决于其他条件(如履行合同中的其他履约义务)收取相应的合同对价。除信用风险外,企业还可能承担其他风险,如履约风险。

两者的区别在于,应收款代表无条件合同对价权,即企业只能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资产不是无条件收款权,除时间外,还取决于其他条件(如履行合同中的其他履约义务)收取相应的合同对价。

因此,与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有关的风险是不同的。应收账款只承担信用风险,除信用风险外,合同资产还可承担其他风险,如履约风险。合同资产减值的计量、报告和披露,应当按照有关金融工具标准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2、涉及的主要账务处理企业在客户实际支付合同对价之前或者在对价到期应付之前,已经向客户转让了商品,应当按因已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金额的账务处理:

借:合同资产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一般计税)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简易计税)

企业取得无条件收款权时的会计处理:

借款:应收账款

贷款:合同资产

【案例】2×2020012年12月1日,甲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a、b合同价为500万元。a商品单独售价120万元,b商品单价480万元,单价600万元。合同约定,a货物在合同开始日交付,b货物一个月后交付,只有两种货物全部交付后,甲公司才有权收取500万元的合同对价。a商品和b货物分别构成单一履行义务,其控制权在交付时转移给客户。上述价格不包括增值税,假设不考虑相关税费的影响。

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交付a商品时:

合资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500×120/(120+480)

(2)交付b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 500

100

400(500×480/(120+480)

(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与合同资产相关的减值准备可根据合同详细计算。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1、合同资产减值的,按减值金额进行会计处理:

借款:资产减值损失

贷款: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2.转回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的会计处理:

借款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贷款:资产减值损失

(三)合同负债科目

本科目会计企业已收到或应收客户对价并应向客户转让货物的义务,应按合同详细核算。主要会计处理如下:

1.企业向客户转让货物前,客户支付合同对价的,企业应当按照收到的款项进行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款:合同负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果开具发票,做这个分录)

2.企业将货物转让给客户后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合同负债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肖太寿老教师特别提醒:企业应转让商品收到的预收款,适用新的收入标准进行会计处理,不再使用预收款科目。

(四)合同履约成本科目

本科目会计企业应确认为履行当前合同或预期合同的资产成本,包括与合同直接相关的成本,包括直接劳动力、直接材料、制造成本或类似成本(如组织管理生产、施工、服务等活动的成本,包括员工工资、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维修费、材料消耗、供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污水排放费、临时设施摊销费等),以及仅由合同造成的其他成本(如:支付给分包商的成本、机械使用费、设计和技术援助费、施工现场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设备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支付费、现场清理费等)。

本科目可根据合同设置服务成本和工程建设进行详细核算,但企业履行合同产生的毛利润不计入本科目。主要会计处理如下:

1、上述合同履约成本发生时的会计处理:

借款:合同履约成本

贷款:银行存款、员工应付工资、原材料等

2、对合同履约成本进行结转(摊销)时的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贷款:合同履约成本

(五)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科目

与合同履约成本相关的资产的减值准备可根据合同详细计算。与合同履约成本相关的资产减值的,减值金额如下:

借款:资产减值损失

贷款: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时的会计处理:

借款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贷款:资产减值损失

(六)合同取得成本科目

本科目会计企业取得合同的增量成本,可按合同详细计算。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的成本。上述合同取得成本时的会计处理:

借款:合同取得成本

贷款: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摊销合同取得成本时的会计处理:

借:销售费用

贷款:合同取得成本

肖太寿老师提醒:为简化实务操作,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七)合同成本减值准备科目

本科目与合同取得成本相关的资产减值准备可根据合同详细计算。

1、与合同取得成本有关的资产减值的,按减值金额进行下列会计处理:

借款:资产减值损失

贷款:合同成本减值准备

2.转回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款:合同成本减值准备

贷款: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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