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客户礼品会计分录(买礼物送客户会计分录怎么做)
在目前发票已经实行编码管理的背景下,企业购买手机、电子产品、年货、购物卡、购油卡等,往往会成为税务稽查的重点,进项开给你了,请问你的销项去哪儿了?我曾经在税乎网上看到一则税务文书,一个个体工商户购买了1900多万元方便面,但销售没有反映出来,税务机关限期向税务机关说明向南京某公司购进的1900多万元货物(方便面)的去向,或向税务机关提供您处理货物的相关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禁止企业与客户沟通,相应的费用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因此,对于企业礼品,建议大方,规范税务处理,避免其他费用发票(虚假),善意做坏事。
假设a公司将价值3390元(税率为13%,购买时取得专用票)的礼品(应税货物)赠送给自然人张先生,应该如何处理财税?
甲方向张先生赠送礼品主要涉及三个问题:一是增值税处理;二是企业所得税和费用处理;三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
1.增值税需要视为销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8)项的规定,A公司将购买的货物免费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视为销售货物。由于礼品的购买时间和赠送时间通常很短,A公司可以以3390元的价格出售。
购买礼品对应的进项税额为390元,可扣除。同时,在附件信息一栏中填写销售额3000元,销项税390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a公司赠送购物卡或油卡,购买时取得非税务发票,赠送时无应税行为,则无需视为销售。
2.会计和企业所得税处理
假设向张先生赠送的礼品支出属于业务招待费范畴,甲公司会计处理:
借:存货等 3000
进项税额 390
贷款:银行存款 3390
借:管理费-业务招待费3390
贷款:存货等 3000
销项税额 390
企业所得税最终结算时,假设甲方公司当年的业务招待费金额不超过营业收入0.5%,应纳税增加3390×40%=1356元。
3.处理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取得相关收入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甲方公司应按照意外收入项目扣缴张先生的个人所得税,并全面详细申报。
那么扣缴金额应该是多少呢?是按含税3390乘以20%还是不含税3000乘以20%?换句话说,张先生的礼物收入应该是多少?答案显然是含税3390元。只要你冷静下来想想,你就会知道,当A公司给张先生礼物时,确认的费用是张先生的收入,所以张先生的个人所得税应该扣除:3390×20%=678元。
下一个问题是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
(1)张先生向甲公司支付678元现金(微信、支付宝)
借:库存现金 678
贷款:应纳税-应纳个人所得税678
这种做法的可行性接近0。
(2)甲公司承担责任,先挂其他应收款
借:其他应收款 678
贷款:应纳税-应纳个人所得税678
这种做法在革命群众中很受欢迎。让我们先挂断电话。至于挂断电话后的清理,以及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我暂时不在乎。也许我几天后就辞职了。
(3)将3390元视为个人所得税的税后支出,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视为甲方公司的费用,即业务招待费入账金额变为3390÷(1-20%)=4237.5元,应扣个税4337.5×20%=847.5元
借:管理费-业务招待费847.5
贷款:应纳税-应纳个人所得税847.5
也有人认为业务招待费可以直接按678元计入。
我倾向于第三种做法。
接下来,问题又来了。A公司在扣缴申报时,需要输入张先生的身份信息。据估计,很难提供这些身份信息。然而,别担心。体贴的国家税务总局已经看透了一切,并在申报系统中提供了汇总申报功能。只要你交税,我不在乎你给了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