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定额税率表(车船税税额标准)
一、车船税定额税率和计税单位
名称 |
计税单位 |
备注 |
乘用车(排气量) |
每辆 |
9 人(含) |
摩托车 |
每辆 |
—— |
商用车 |
客车:每辆 |
核定载客人数 9 人(包括电车)以上 |
卡车:每吨整备质量 |
1.包括半挂牵引车、拖车、客货车、三轮车、低速卡车等 2.挂车按货车税额的50%计算 |
|
其他车辆 |
每吨整备质量 |
不包括拖拉机 |
船舶 |
净吨位每吨 |
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机动船舶税额的 50%计算 |
游艇 |
船身长度为每米 |
—— |
重点关注固定税额:
(1)拖船:发动机功率 每 1 千瓦=净吨位 0.67 吨计征。
(2)车辆准备质量、净吨位、船体长度等计税单位,尾数按尾数计算应纳税额,税额计算得分。
(3)车船税法涉及的排气量、准备质量、客人数、净吨位、功率(千瓦或马力)、船体长度以车船登记管理部门颁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相应项目的驾驶证数据为准。
二、计算应纳税额
(年)应纳税额=计税单位×(年)固定税额
1.购买的新车船,购买当年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 当月起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年度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数
应纳税月数=12-发生纳税义务的时间(取得月份) 1
2.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从盗窃、抢劫、报废、灭失月到纳税年度结束。
3.被盗抢车船已办理退税的,纳税人应当 自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之日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4.已税车船当年办理转让过户,不另纳税也不退税。
5.纳税人因质量原因退还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的,可以向纳税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从退货月到纳税年末的税款。
退货月以退货发票所载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