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是什么(分公司和子公司一样吗)
子公司和分支机构是现代大型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为什么一家公司安排其一些子公司,而另一些子公司安排其子公司?哪家公司是子公司和分公司设立分公司的最佳选择?事实上,90%以上的企业无法考虑是否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让我们来看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特点:
(一)分公司
虽然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的关系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相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分公司是直接从事业务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词,但它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公司。由于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子公司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母公司和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子公司由母公司实际控制。根据大多数股东大会的投票原则,你拥有的股份越多,你对公司事务的决策权就越大。母公司控制子公司通常是基于股权占有或控制协议。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所有重大事项都有实际的决策权,尤其重要的是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此外,除了股权控制方法外,一家公司还可以通过签订一些特殊的合同或协议,在另一家公司的控制下形成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关系。
(三)税收角度的差异
设立分支机构或通过控股形式设立子公司在税收规定上有很大差异。由于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其盈亏应与总公司合并计算,子公司为独立法人,母子公司应分别纳税,子公司只能在税后利润中按股东占有的股份分配。
一般来说,如果成立的公司一开始就盈利,成立子公司就更有利了。当子公司盈利时,可享受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和其他经营优惠。如果成立的公司在运营初期亏损,成立分公司更有利,可以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
子公司和分支机构是现代大型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为什么一家公司安排其一些子公司,而其他子公司安排其子公司?恐怕这主要是从税收规划的角度来分析的,因为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所有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合法措施都是企业的重点,选择有利于税收优惠的组织形式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
世界各国(包括中国)对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税收待遇有许多不同的规定,为企业或跨国公司设立子公司的组织形式提供了选择。
设立子公司的好处:
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只承担有限的债务责任;
(2)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仅限于生产经营活动,分公司应向总公司报告全面情况;
(3)子公司为独立法人,其所得税独立征收。子公司可以享受东道国向其居民公司提供的税收优惠待遇,包括免税期。由于分公司作为企业的组成部分之一,大多数东道国不愿意为其提供更多的折扣;
(4)东道国使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累计利润可递延纳税;
(5)子公司的利润汇回母公司比分公司灵活得多,这意味着母公司的投资收入和资本利得可以留在子公司,或者在税收负担较轻时可以收回,以获得额外的税收利益。
(6)许多国家对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减征或免征预提税。
2.设立分支机构的好处
1)分公司一般操作方便,财务会计制度要求相对简单;
(2)分公司承担的成本可能比子公司节省;
(3)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所在地缴纳流转税,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运营初期,分公司往往会亏损,但亏损可以抵消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负;
(4)分公司交给总公司的利润一般不需要缴纳预提税;
(五)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让,不涉及所有权变更,不需要纳税。
可以看出,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税收利益存在很大差异。公司和企业在选择组织形式时,应仔细比较、考虑和正确规划。但总的来说,这两种组织形式之间最重要的区别是: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国被视为居民纳税人,通常承担与其他国家公司相同的综合纳税义务。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分公司的国家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只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分公司的利润和损失应与总公司合并计算,即合并报表。
我国税法也规定,公司下属分支机构支付的收入有两种形式: 一是独立申报纳税;一是合并总部汇总纳税。纳税的形式取决于公司下属分支机构的性质–是否为企业所得税独立纳税人。
这里必须指出的是,海外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利润合并计算影响了居住国的税收负担。作为分公司所在的东道国,分公司本身的所得税往往要纳税,即所谓的收入来源税收管辖权的实施。国内分公司的设立没有这个问题,企业在税收筹划中应该注意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