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费的税率是多少啊(工程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最近,笔者收到了一家大型企业的财务总监的咨询:企业从一家建筑集团公司购买设备,并向另一方提供安装服务。另一方仅以9%的税率向自己开具项目*建筑服务*工程款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种做法准确吗?
真实案例
a热力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热力生产供应的企业,b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住房建设、市政建设、机电安装的企业。两家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20年6月,a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更新和改造供热系统b公司签订了环保系统设备采购安装服务、供热系统设备采购安装服务等设备采购安装合同。合同总标的为3.6亿元。其中,设备采购2元。.8亿元,安装服务0.8亿元。b公司向a公司提供设备并完成安装后,根据提供的建筑服务,全额发布项目为*建筑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为9%。
在本案中,b公司销售的设备为非自产设备。购买设备时,取得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转售并提供安装服务后,按9%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嫌少缴增值税。b公司的税务处理准确吗?
案情分析
b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和机电设备安装业务a公司签订的合同包括供热系统设备、环保系统设备等货物的销售,以及设备安装的施工服务,b公司为同一客户销售一客户提供建筑服务a公司是一种销售行为,两者之间是相关的。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规定,销售行为涉及服务货物的,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生产、批发、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按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按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b公司主要从事建筑、机电设备安装业务,不属于从事货物生产、批发、零售的单位a公司销售采购设备并提供安装服务是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根据建筑服务全额开具税率为9%的发票没有错。
值得注意的是,b如果公司已按照合资企业的有关规定分别计算机械设备和提供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第六条的规定,安装服务可根据A供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在这种情况下,销售设备部分按销售货物税率为13%的发票开具,安装服务部分按建筑服务税率为9%的发票开具;或者销售设备部分按销售货物税率为13%的发票开具,安装服务部分按3%的征收率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开具发票。
此外,如果设备制造商直接前往a如果公司销售设备,应按13%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销售价格保持不变,设备制造商应首先向设备销售b公司,由b公司转售给a当公司提供安装服务时,b公司可按提供建筑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导致了a公司可抵扣进项税减少。
风控建议
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在销售购买机械设备的同时,应当结合其主营业务、是否分别计算设备销售和安装服务销售,准确开具发票,避免适用税率错误造成的增值税风险。
未单独核算的,以货物生产、批发、零售为主的纳税人应当按照销售货物的税率为13%的发票销售设备和安装服务;以提供建筑服务为主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提供建筑服务的税率为9%的发票一起开具发票。如果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单独核算,销售设备部分按13%的税率开具发票,建筑服务部分按9%的税率开具发票,或销售设备部分按13%的税率开具发票,建筑服务部分按3%的税率开具发票。
对a、b公司应提前考虑合同签订过程中的相关问题。b公司购买合同所需设备时,将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转售给公司a公司只按提供建筑服务的税率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错。但对于买方来说a对于公司来说,企业设备采购部分的可抵扣进项税相应减少,后期增值税负担可能会增加。因此,交易双方应事先在招标文件和后续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开具专用发票,避免事后发生经济纠纷。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定西市税务局 林建华 李桐 李芬芳)
2021年5月7日 中国税务报 版:07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或外购)机械设备,提供增值税和会计处理安装服务。
问:一般纳税人如何销售自产(或外购)机械设备,提供增值税和会计处理安装服务?
答: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或外购)机械设备并提供安装服务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一般纳税人在提供安装服务的同时同时提供安装服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4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第六条,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自产机械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的,应当分别计算机械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
在这种情况下,机械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应单独计算。机械设备销售给甲方后,交给机械设备销售企业负责安装。机械设备可视为甲方供应机械设备,机械设备销售企业提供的安装服务也可视为甲方供应项目提供的安装服务。
特别说明:
1.销售对象明确为机械设备,不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含钢结构件);
2、安装服务可选择简单税,也可选择一般税,选择简单税的前提是分别计算商品和服务销售,分别计算是指合同或协议应单独列出销售商品和服务销售金额,发票应选择适用的税务分类代码。
3.安装服务选择简单纳税的,安装过程中消耗的外包材料、配件、安装服务外包费用不能扣除进项税。
二、一般纳税人在提供安装服务的同时销售购买的机械设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42号第6条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购买机械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机械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计算,安装服务可以按照A项目的简单计税方法计算。
1.如果机械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计算,安装服务可以按照A供项目选择3%的简易计税方法,也可以按照9%的适用税率选择一般计税方法。
2.机械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的,按混合销售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
例:
1.A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20年6月销售一台自产机器并提供安装,分别计算销售和安装服务。机器不含税销售额1000万元,安装服务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当月购买原材料不含税额500万元(进项税额65万元),安装领用原材料不含税额50万元。
⑴安装服务选择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可扣除安装进项税。
借:银行存款 1239.00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机械设备 1万.00
安装 1000.00
应交税-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139.00(1000*13% 100*9%)
⑵根据简单的计税方法,安装过程中消耗的原材料进项税不能扣除。
①借:银行存款 12333.00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机械设备 1万.00
安装 1000.00
应交税-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133.00(1000*13% 100*3%)
②借:工程建设(生产成本) 6.5
贷款:应交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6.5
2、同例1,但甲公司未分别核算销售及安装服务销售额,机器及安装的不含税销售额为1100万。安装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借:银行存款 1243.00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机械设备 11000.00
应交税-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143.00(1100*13%)
应缴纳的增值税未分别计算销售和安装费:
143-65=78万元
应缴纳的增值税分别计算销售和安装费:
1)按一般方法计算安装费:
139-65=74万元
2)安装费方法计算安装费:
133 6.5-65=74.5万元
由此可见,从节税的角度来看,
1)单独计算销售和安装费用是首选。
2)销售和安装费分开核算后,根据安装费用消耗的材料进项税,判断安装费是否选择简易计税,达到安装费金额的6%;如果进项税低,建议采用简易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