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成本是什么(股权计税成本指什么)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去股权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理税费是指股权转让过程中按规定缴纳的相关税费。股权投资成本扣除分为以下七种情况:
1、货币基金出资取得的股权,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以货币基金出资取得股权最为常见,包括以货币基金投资或转让货币基金的股权,以实际支付的价格和取得股权时缴纳的合理税费作为股权原值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一是以货币资金投资股份,投资到位前发生的股权转让,其投资成本按实际出资额确定。二是原股东的股权原值通过被投资企业的账面反映,一般反映在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中。也就是说,以货币出资,投资成本不仅指实收资本,还包括资本公积,属于股东所有者权益。股权原值还应包括个人缴纳的合理税费。第三,非原股东的股权原值不反映在被投资企业的账面上,其股权原值的合法凭证是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和实际支付的价格。
例如:张三将持有a公司股权转让给李思,股权转让价格为1000万元,股权转让缴纳印花税5000元。当李思再次转让股权时,允许扣除的股权原值为1万元.5万元。
二、二。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股权原值扣除应当区分。一般来说,个人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符合递延纳税条件的技术成果投资)的,其投资金额按照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这是因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 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同时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非货币性资产,在投资环节缴纳个人所得税。相应转让股权时,投资金额 应根据投资过程中评估的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确认。〔2015〕在41号 发布之前,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相关的个人所得税政策也经历了一系列的演变。例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评估增值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准》(国家税务信函〔2005〕319号 )规定,对个人将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后投资于企业,投资取得企业股权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投资收回、转让、清算股权时,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原值为资产评估前的价值。该文件现在已经无效了。因此,投资时未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股权原值应当按照非货币性资产原值和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过程中与资产转让有关的税收和合理税收确认。
个人以技术投资选择递延纳税的,股权原值扣除有所不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股权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规定,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国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均为股票(权利) ,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选择技术成果投资递延纳税政策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当期可以暂时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股权转让时,应当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与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3、通过免费转让取得股权,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将股权原值免费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孙子、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转让股权时,应当按照取得股权的合理税费和原持有人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之所以要追索原持有人股权原值,是因为赠与人在股权免费转让时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是在转让过程中实现的,收入是由转让人取得的。因此,扣除股权原值应根据原持有人股权原值确认。第二,不属于上述关系的免费转让股权的再转让,按照免费转让时股权的公允价值和取得股权时缴纳的合理税费作为股权原值扣除。虽然它们属于免费转让,但赠与人没有获得任何收入,但它们不属于上述关系的免费转让。因此,在计算免费转让股权时,受赠与人股权的公允价值和免费转让时,应当以免费转让为股权原值扣除。
4、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换股本的,个人股东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当以转换金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新转换股本的股权原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转换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准》(国家税务函)〔1998〕289号)第二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换股本、分配红色股份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1997〕198号)中表达的‘资本公积金’是指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形成的资本公积金。个人取得的股本金额不作为应税所得税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不一致的资本公积金分配的个人所得部分,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资本公积转换为资本,除上市公司股票上市时形式的股票溢价外,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换为股本,视为转换环节的分配和再投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换为股本,个人股东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换金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新转换为股本的股权原值,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从股权原值中相应扣除。
例如:自然人以500万现金投资一家股份制公司,按股权比例分别投资10万股本和490万资本公积。之后,公司将资本公积转为股本,自然人未缴纳200万个人所得税。公司后期被上市公司收购,自然人将获得股权转让。应扣除的投资成本为500万元,不能扣除700万元,因为资本公积转为股本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5、量化资产给个人的股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通知》(国家税务发行)〔1999〕根据125号)的规定,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的形式对科技人员进行个人奖励,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后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获奖者转让股权和出资比例,按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原值为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过程中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家税务发展〔2000〕60)规定,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暂停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股份时,个人所得税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
六、股权激励方式确认股权成本。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股权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根据101号)的规定,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递延纳税政策的股权奖励按行权价格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成本按实际出资额确定,股权奖励成本为零。
7、除上述情况外,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按照上述方法确定股权原值,需要个人股东提供完整准确的股权原值凭证。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股权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股权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股权原值。股权转让人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并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股权受让人的股权原值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股权原值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