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提取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企业盈利提取公积金会计分录)
盈余公积在可分配利润中提取
1.计算可分配利润
在利润分配前,企业应根据今年净利润(或亏损)、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其他转让金额(如盈余公积弥补的亏损)计算可分配利润,即:
可分配利润(判断)=净利润(或亏损) 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弥补前一年的损失) 其他转入金额
可分配利润为负(即累计损失),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可分配利润为正(即累计利润),可进行后续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一)公司应当按照当年净利润(扣除年初累计亏损后)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其他企业不少于10%)(判断)
(二)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超过注册资本50%的,不得再提取。(判断)
3.提取任何盈余公积
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经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也可以从净利润中提取任何盈余公积。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扣除提取的盈余公积后,企业可分配的利润形成投资者可分配的利润,即:
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可分配利润-盈余公积提取
企业提取盈余公积的会计处理如何?
1.年底结转本年利润
借:今年的利润
贷款: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分配(常规项目)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提取法定公益金
利润分配-提取任何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贷款: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
盈余公积-任何盈余公积
应付利润
3.冲减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款: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提取法定公益金
利润分配-提取任何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应付利润